消費者超市買肉皮 生產日期竟是2019年的
2018-04-28 10:38:00 來源:
27日,沈陽市民費先生在沈北新區(qū)大福柜超市花6.5元買到一袋撫順市旺福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肉皮。
  可是回家發(fā)現(xiàn),這肉皮的生產日期竟是2019年1月15日……
  撫順市旺福隆有限公司表示,日期操作失誤,按照相關法律10倍賠償。
  “連生產日期都可以錯的這么離譜,還讓市民怎么相信。”27日,費先生介紹,4月27日上午9時45分,他在沈北新區(qū)大福柜超市買了一袋肉皮,回家一看生產日期竟然是2019年1月15日。
  費先生找到大福柜超市,“超市說他們管不了,我這是在商場買的東西,怎么能出現(xiàn)這種錯誤?”費先生對商場的態(tài)度很生氣。
  記者從費先生提供的小票上可以看出,4月27日在此商場買了一袋旺福隆肉皮,而那袋肉皮的包裝背面生產日期寫著“見噴碼或者切邊”,整個包裝袋上無噴碼,切邊的生產日期是2019年1月15日。
  隨后,記者聯(lián)系上大福柜超市的負責這個區(qū)域的一位經理,當記者表明身份,這位經理表示,“我也不知道怎么和你說。”隨后不再接電話。
  27日下午,記者聯(lián)系上撫順市旺福隆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的生產日期就是切邊,對于這種情況,這名工作人員介紹,在2017年年末,出現(xiàn)了一批上述情況,屬于日期錯誤操作,當時就已經報給當?shù)氐墓ど碳凹夹g監(jiān)督局備案,“當時發(fā)現(xiàn)大約有四五十袋這種情況,從經銷商處召回了一大部分,但市場還有10袋左右,我們會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規(guī)定進行10倍賠償。”這名工作人員還表示,召回的產品已經全部銷毀。
  消費者費先生對這個賠償標準并不認可,“我不是想要多少錢,主要是大福柜超市的態(tài)度太氣人,說愿意哪告就哪告的,我耽誤了半天時間去找他們,作為這么大超市,應該對所售出的商品質量負責。”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shù)慕痤~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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