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美超市買的松花蛋里有多條白色蟲子,消費者起訴索賠后,物美超市以食品是正規(guī)渠道進貨、檢驗報告顯示合格為由,仍堅持認為食品沒有質量問題。
日前,北京市朝陽區(qū)法院判令物美超市應賠償消費者1000元,法院明確表示,對物美超市的答辯意見“不予采信”。
51歲的范女士稱,2017年6月18日,她在物美超市甘露園店花8.78元買了一袋松花蛋,發(fā)現(xiàn)里面生出了多條蟲子。她認為這極大影響了食品安全,起訴要求超市支付賠償金1000元。
法庭上,物美超市認為涉案商品質量沒問題。物美認為質量沒問題的依據(jù)是,松花蛋是正經廠家生產的,正規(guī)渠道進貨;松花皮蛋檢驗報告的檢驗結論為合格,也有食品生產許可證,所以,商品沒質量問題。但對這個說法,范女士表示不能接受。
庭審中,范女士提交照片5張,其中一張照片可見松花蛋上有多條白色蟲子。范女士稱,她買的松花蛋中有3個生蟲了。但范女士表示,如今時隔已久,松花蛋都已經變質了。
法院認為:涉案商品系2017年6月購買,案件2017年12月開庭,證據(jù)保存較難。
范女士提交的購物小票證明其當日自物美超市購買松花蛋,提交的照片可見松花蛋上有數(shù)條蟲子,且照片顯示范女士在超市服務中心等待協(xié)商,以上證據(jù)能夠與范女士的陳述相互印證,因此,法院確認涉案商品生蟲的事實。
食品安全法第34條第6款規(guī)定,禁止生產經營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物美超市銷售的松花蛋生蟲,該食品存在食品安全問題。
根據(jù)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guī)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
對于物美超市以來源渠道合法、質檢合格作為質量沒問題依據(jù)的意見,法院認為,食品即使出廠質檢合格,亦無法排除在儲存、運輸?shù)倪^程中生蟲的可能性,因此對其答辯意見不予采信。
據(jù)此,2018年2月7日,北京市朝陽區(qū)法院一審判決物美超市甘露園店賠償范女士1000元。同時,法院認為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物美甘露園店應予以收繳銷毀,不得再上架流通,否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