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下發(fā)《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緊扣抓住領導干部關鍵少數(shù),對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進一步細化,明確了法治建設的14項職責,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實。
《職責清單》側重抓住關鍵少數(shù),從總體要求、責任主體、職責清單、落實機制4個方面,要求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食品藥品依法治理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的職責,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jiān)管職責,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要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huán)節(jié)親自協(xié)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把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對推動系統(tǒng)法治建設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堵氊熐鍐巍方缍朔ㄖ谓ㄔO第一責任人,探索性地將省局主要負責人、省局副職負責人(含食品總監(jiān)、藥品總監(jiān))及各處室、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一并納入,作為本單位或者分管工作領域法治建設的第一責任人。此舉既符合政府部門法治建設實際,又有利于法治建設責任的分解和落實。
《職責清單》明確了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14項職責。采用清單形式,要求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要承擔完善法治建設領導協(xié)調機制、召開法治建設專題會議、健全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全面落實法律顧問制度、扎實推進服務管理標準化建設、依法全面履行食品藥品監(jiān)管職責、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加強行政監(jiān)督和問責、認真履行行政應訴職責、提高法治素養(yǎng)和法治能力、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履行法治建設報告職責等14項工作職責。要求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每年應至少召開1次法治建設專題會議,研究、推進分管領域或者本處室、本單位的法治建設工作;每年第一個月要向省局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上一年度職責任務落實工作進展情況。
《職責清單》壓緊壓實了法治建設責任,將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落實情況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法治建設職責的,分管領域或者本處室、本單位發(fā)生多起重大違法行政案件、造成嚴重社會后果的,要依法嚴肅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