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肺牛肺加工成“牛肉干” “夫妻店”十被告人均獲刑
2017-11-14 15:28:00 來源:法制網(wǎng)
來自貴州的趙某、蔡某夫婦經(jīng)營食品公司近8年,從事鹵制品加工多年,最后因為用豬肺牛肺造假“牛肉干”而栽了跟頭。11月10日上午,浙江永嘉法院對趙某等十人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趙某等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至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不等。
  趙某,男,1972年出生。蔡某,女,1975年出生,和趙某是夫妻關系。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09年3月,趙某、蔡某夫婦在貴州省安順市幺鋪食品工業(yè)園成立并經(jīng)營安順市樂呵呵食品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8日,該公司獲得肉制品(醬鹵肉制品)生產許可證,開始生產、銷售樂呵呵牌燒烤牛肉、酒鬼牛肉等食品。
  2015年開始,趙某、蔡某在其經(jīng)營的公司內將豬肺、牛肺以一定的比例摻雜生產成燒烤牛肉、酒鬼牛肉、麻辣牛肉等產品,并將上述產品銷售到浙江溫州、重慶、湖北等地。期間雇傭趙某的侄子趙某某為生產部主任,負責生產管理;雇傭劉某、陳某、楊某、吳某、吳某某、毛某、周某等人作為車間工人,生產上述產品。
  去年3月30日,永嘉縣公安局民警在永嘉縣甌北街道一家超市內提取了樂呵呵牌燒烤牛肉及酒鬼牛肉各2包,經(jīng)鑒定,上述兩種牛肉產品中均檢出豬源性成分。經(jīng)計算,趙某、蔡某、趙某某、劉某、楊某、陳某、吳某參與期間銷售涉案摻假牛肉產品金額達35萬余元;周某、吳某某、毛某參與期間銷售金額達7.9萬元以上。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某等人在生產牛肉干產品的過程中添加豬肺,并予以銷售,其中趙某等七人參與期間銷售金額達20萬元以上;周某等三人參與期間銷售金額達5萬元以上,其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故作出判決: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蔡某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緩刑三年,趙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劉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楊某有期徒刑一年,陳某有期徒刑一年,吳某有期徒刑十個月;以上七人均處罰金人民幣17.5萬元。判處毛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吳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周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以上三人均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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