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集中式飲用水安全管理條例》2018年1月1日施行
2017-10-11 17:24:00 來源:四川新聞網
  10月10日下午,四川新聞網記者從廣安市人民政府新聞辦主持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廣安市集中式飲用水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是廣安市獲得地方立法權后第一部實體性地方性法規(guī)。
  據介紹,《條例》共五章三十九條,第一章為總則,包括立法目的和依據、概念界定、適用范圍、基本原則、管理體制、資金保障、公眾義務、信息公開、應急預案等。第二章到第四章為分則部分,分別規(guī)定了水源地管理、生產與輸送管理、法律責任。第五章為附則部分。《條例》以問題為導向,重點在于針對性和實效性,堅持“不抵觸、不重復、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主要圍繞飲用供水安全管理的體制展開,對管理責任主體、統(tǒng)籌協調機制、河長制、區(qū)域合作機制、生態(tài)補償機制、人大監(jiān)督機制等作出規(guī)定,還對飲用水水源保護、二次供水、企業(yè)管理、支持起訴等進一步細化和強化,并對監(jiān)管機關、企業(yè)明確了法律責任。這些規(guī)定對廣安市飲用水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經濟社會的發(fā)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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