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鮮美”熟食暗藏玄機 無良店主為提鮮湯中加罌粟殼獲刑
2017-10-11 17:24:00 來源:常熟日報
  為讓熟食味道鮮美,無良店主竟在鹵湯中加入罌粟殼。日前,常熟市人民法院以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決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案情回顧
  今年3月15日,市公安局張橋派出所會同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在對辛莊鎮(zhèn)張橋衛(wèi)家塘村農貿市場某食品店檢查時,執(zhí)法人員在對顧客購買的豬頭肉和店內鹵湯、料包、塑料袋內褐色碎片進行試紙檢測后,結果顯示陽性,這表明鹵汁中可能含有罌粟成分。經(jīng)鑒定,任某制作熟食的鹵湯內、鹵湯內的料包中及從現(xiàn)場查獲的疑似罌粟中檢出那可丁、罌粟堿等成分。
  隨后,店主任某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刑事拘留。經(jīng)任某交代,自己曾聽說罌粟果實做菜可以去腥味,能讓味道鮮美。于是,他在3月14日將罌粟殼和香葉、八角、桂皮、肉骨等一起用紗布袋子裝好,放到鹵湯鍋里面煮了一個多小時。隨后,自己在加工熟食時,將袋子直接放到鹵湯中再次烹煮。后次日上午將加工好的熟食出售給食客食用。任某稱,自己只做了兩天,就被執(zhí)法機關查獲了。
  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任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任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
  常熟市人民法院刑庭法官余小惠提醒,任某這種圖謀私利、罔顧食客生命健康的行為于法不容,也值得其他食品從業(yè)者引以為戒。食品經(jīng)營者應從提高食材品質、改進加工方法方面著手留住食客,在食品的生產和銷售過程中遵紀守法,誠信經(jīng)營,時刻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
  為切實保障群眾飲食安全,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和公安部門對添加非食用物質等違法犯罪行為實施嚴厲打擊。2016年至今,常熟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共審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23起,32名被告人獲刑。在上述案件中,被非法添加了罌粟殼的食品主要涉及牛肉湯、麻辣燙,也有羊肉湯、熟食鹵菜和茶葉蛋湯,在辣椒油等調料中也有發(fā)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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