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干貨店老板提供罌粟殼,牛肉粉館老板在食品中加入罌粟作香料。9月13日,這兩位老板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南明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
據了解,2016年底,開牛肉粉店的老板班某為了招攬客人,找到附近開干貨店的陳某提出要購買一些罌粟殼。陳某的干貨店常年向附近小吃店出售香料,心里清楚班某買罌粟殼是準備放進售賣的牛肉粉中,但為了賺錢并留住老顧客,他答應了對方的要求。
此后,班某將罌粟殼粉末與其他香料一起制成混合作料,摻入到牛肉粉中售賣。直到今年2月12日,南明區(qū)公安分局進行市場抽檢時,在班某某店中的牛肉湯、鹵料中檢出罌粟殼成分,班某這才道出自己犯罪行為的來龍去脈,并協(xié)助公安機關抓獲販賣罌粟殼的陳某,從干貨店中查獲罌粟殼及罌粟殼粉末3000余克。
9月13日,南明區(qū)檢察院就班某、陳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向區(qū)法院提起公訴。庭審中,公訴人表示,我國早已在法律法規(guī)中明確禁止販賣及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長期食用將導致食用者慢性中毒,對人體肝臟、心臟、神經系統(tǒng)、消化系統(tǒng)等造成巨大傷害。班某、陳某為牟利鋌而走險觸犯法律,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兩名被告人在庭審中均對自己的行為表示認罪,希望能得到從輕判處。該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