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義診、權威證明、免費試用、宣稱療效”……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缺乏陪伴有小病不愿上醫(yī)院的心理,虛假宣傳并高價出售保健食品,破壞行業(yè)信譽,嚴重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近期,長沙市寧鄉(xiāng)縣開展了為期三個月的食品安全“護老行動”暨保健食品非法營銷專項整治行動,檢查內容主要為經營者證照是否齊全,銷售的保健食品是否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是否存在虛假銷售行為等。
整治中,位于玉潭街道振興南路的一家保健食品經營部引起了寧鄉(xiāng)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jiān)管局執(zhí)法人員的注意。據悉,該保健食品經營部經常以“健康知識”宣傳為名,組織老年市民參加所謂的“健康知識講座”。執(zhí)法人員在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20多名老年人參加活動,經查營業(yè)場所有2瓶甲殼素膠囊已超過保質期。該保健食品經營部涉嫌經營超過保質期的保健食品。
經調查,當事人對經營超過保質期的保健食品的行為供認不諱。當事人經營超過保質期的保健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第(十)項“禁止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之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寧鄉(xiāng)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jiān)管局給予當事人以下處罰:1、沒收尚未銷售且超過保質期的保健食品甲殼素膠囊2瓶;2、罰款50000元。
根據寧鄉(xiāng)縣近三年抽檢結果顯示,2014—2016年共抽檢保健食品樣品102批次,僅發(fā)現(xiàn)三批次不合格產品,平均合格率達97%。
【專家提醒】
消費者應當加強對保健品的正確認知,在選購食品和保健食品時要認清包裝上保健食品標志(小藍帽)和批準文號。特別是老年消費者,要警惕“專家義診、權威證明、免費試用、宣稱療效”等非法宣傳營銷“陷阱”,科學、理性消費;同時,社會應給予老人更多關心與呵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