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關注到了俗稱“打工爺爺”的高齡農民工群體討薪困境。他們在打工時靠吃肉補充體能來賣力,完工后卻落得啃著饅頭討薪。欠高齡農民工薪水的主要是房產業(yè)。
房產業(yè)是欠薪最大戶,弱勢的高齡農民工在這里聚集。從利益鏈看:萬惡的層層墊資與分包機制下,農民工成為最末端的“蝦米”。在這個利益鏈里,越靠前越掙錢,而末端則是農民工了,他們要承受這個行業(yè)的所有糟粕。在這個行業(yè),有一個不成文的規(guī)定,叫墊付。由于開發(fā)商把資金都盡可能地調去“圈地”,在工程開工之后,總承包商往往需要“墊資進場”,由此形成連還債。
農村 “集體主義”與熟人社會的傳統(tǒng)被房產行業(yè)所利用。建筑行業(yè)最底層的包工頭與工人的關系,往往是老鄉(xiāng)、親戚、鄰里,靠著鄉(xiāng)村社會的信任來樹立關系,然而倘若遇到欠薪,最終可能反目成仇。一方面,在大鍋飯年代,日常記工、年終結算是農民的生產方式。另一方面,建筑隊由村里的能人來帶領,熟人社會的信任關系起了作用。因此,農民工對于“押后支付”并不敏感,企業(yè)自然求之不得,而這樣的用工甚至被制度化了。一些地方政府自己的項目也嚴重欠薪,更加深了討薪的困難程度。對于房企,往往存在地方保護主義,這讓農民工討薪很難。倘若一些涉及欠薪的工程本身就是地方政府的,那么問題便更嚴重了。
救濟“討薪爺爺”,起碼從兩方面做起。其一,建立由政府、開發(fā)商、建筑商三方出資的保障金和救助金。早在十多年前,我國就已經在探討推行欠薪保障制度,即由建筑商在工程開工前交一定的押金給勞動保障部門,一旦發(fā)生拖欠行為,則從這筆資金里支付工錢給工人。這個辦法的初衷很好,但是推行起來卻困難重重。實際上,形成欠薪頑疾,是整個房產業(yè)對農民工的欠債,不僅僅開發(fā)商、建筑商有責任,收取了大量的土地出讓金的地方政府也有責任。那么,在欠薪保障金和應急救助金的建設里,便不應該僅僅強調建筑商的作為,加強地方政府與開發(fā)商的責任也是應有之義。而當三方都需要出資的時候,也許對于墊付現(xiàn)象也有緩釋作用。
其二,明確總承包商對一線工人的責任 ,不再讓包工頭當“替罪羊”。今年發(fā)布的《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里已經明確,落實清償欠薪的施工總承包企業(yè)負責制。而推動總承包企業(yè)與一線工人簽項目合同,是一個必然的方向。由于建筑業(yè)存在周期性和季節(jié)性的特點,國外也盛行分包,然而并不意味著欠薪,關鍵是勞工權益保障吃著饅頭討薪的“打工爺爺”境遇令人動容,關注他們的遭遇,推動政策的完善,亦是享受著城鎮(zhèn)化便利的人們應做的。(方紅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