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北京9月22日電人民日報9月23日評論員文章:堅持法治反腐,建設廉潔政治
法理昭彰,有腐必懲。9月22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做出一審判決,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綜觀整個薄熙來案,從立案偵查、審查起訴、提起公訴到開庭審理,再到法院宣判,整個過程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彰顯了法治精神和司法正義,表明了我們黨和國家依法懲治腐敗的堅決態(tài)度和堅定決心。
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是我們黨堅持倡導的反腐思路。薄熙來案的查處過程,始終都貫穿著依法反腐的基本理念。無論是依黨紀國法的查辦過程,還是對案件的依法指定管轄;無論是控辯雙方充分質(zhì)證、法院公開透明審理,還是依法作出一審判決,都始終運行在法治的軌道上,始終以法治精神為依歸。正因如此,對薄熙來案的依法查處,得到廣大干部群眾的支持擁護。這同時也有力表明,堅持依法反腐,既體現(xiàn)一種政治文明,也凝聚著普遍的社會共識。
律己廉為首,治國法為先。堅定不移懲治腐敗,是我們黨有力量的表現(xiàn),也是全黨同志和廣大群眾的共同愿望。對薄熙來的堅決依法懲處充分表明,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都要依法嚴懲。實踐證明,反腐敗越堅決,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就越能發(fā)揮震懾力。當前,腐敗現(xiàn)象依然多發(fā),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斗爭的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只有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tài)勢,堅持依紀依法嚴懲腐敗,才能正黨風、順民意,才能聚黨心、得民心。
黨的十八大提出建設廉潔政治的重要任務,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全黨同志尤其是各級領導干部務必牢記,任何人都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任何人行使權力都必須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并自覺接受人民監(jiān)督;務必堅定理想信念,強化宗旨意識,時刻警醒拒腐防變,帶頭遵紀守法,不斷增強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務必堅持廉潔自律,把反腐倡廉當做政治必修課來認真對待,守住做人、處事、用權、交友的底線,永葆共產(chǎn)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