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出臺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
2023-05-23 11:41:00 來源: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強化地方屬地管理責任,公正客觀評價各地食品安全工作情況,不斷提高衡水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近日,衡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衡水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加強食品安全評議考核工作作出部署。
  《辦法》共17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guī)定〉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規(guī)定,參照《河北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實施辦法》,結合衡水市實際制定。
  《辦法》明確,考核工作需遵循客觀公正、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獎懲分明的原則,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突出量化評價,注重工作結果,強化責任落實??己藘热葜饕ㄊ称钒踩A工作推進、年度重點工作落實、食品安全狀況等,同時設置即時性工作評價、加減分項及雙倍加減分項,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考核年度??己顺绦蚍譃槿粘?己恕⒛曛卸酱?、食品安全狀況評價、年終評審、綜合評議、結果通報等6個步驟,考核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由市政府食藥安委審定考核結果后,將考核結果通報各縣(市、區(qū))政府,同時抄送各縣(市、區(qū))委、衡水高新區(qū)黨工委、濱湖新區(qū)黨工委及市政府食藥安委相關成員單位。
  《辦法》規(guī)定,得分排名在前5名且無降級和否決情形的為A級,得分排名在第6名及以后且無降級和否決情形的為B級。對考核結果為A級、考核排名較上一年度提升3名及以上的,以及基礎工作推進、重點工作落實、工作創(chuàng)新、食品安全狀況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地方創(chuàng)新性示范經驗做法及時總結推廣,并通報相關成員單位。
  《辦法》強調了考核為C級的9種情形和D級的5種情形。對考核結果為D級的,由市政府食藥安委委托市政府食藥安辦會同相關部門約談有關負責人,必要時由市政府領導同志約談主要負責人,被約談的領導干部不得參加有關表彰、年度評獎。對在考核排名退步較大或上年度考核發(fā)現(xiàn)問題未整改到位情形的,由市政府食藥安辦會同相關部門視情約談相關縣(市、區(qū))食藥安辦主要負責人。對考核連續(xù)3年排名末位的,按照《衡水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責任約談辦法(暫行)》由市政府食藥安委或授權市政府食藥安辦進行責任約談。對在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中弄虛作假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依規(guī)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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