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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檢出丙二醇”事件持續(xù)發(fā)酵,來看看食品論壇專業(yè)食品人怎么說
引言
這兩天某網紅牛奶檢出丙二醇的新聞,熱度蹭蹭的,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上周末緊急發(fā)文要求嚴查,既措辭嚴厲的要求查辦涉事企業(yè),又很接地氣的安撫了普通消費者。
作為食品行業(yè)人聚集的食品論壇,該話題也成為熱門之一,相關討論帖子很多,從多角度進行了討論,主要討論觀點分為以下幾個,一起來看看食品人是怎么看“牛奶丙二醇”事件的吧。(小編水平有限,整理不一定能抓住重點,歡迎大家親自到食品論壇參與討論)
討論1:風從何來?
Xfwq:
“2022年的抽檢細則”并無此項目抽檢要求,在查各項執(zhí)行國標都沒有檢測此項目。各位大佬怎么看?
抽檢明細
txws2012:
執(zhí)行標準不寫,不代表不用遵守,GB 2760這些基本的標準都是要執(zhí)行的呀。加上純牛奶本身就是不能添加其他東西的了,尤其是有些為了產品口感會偷偷添加香精的,心存僥幸以為不會檢測,結果哦豁了。
Mac_OS_X:
食品從原輔料到生產到檢驗,依靠的是標準化的體系,而非單一的標準。
食品標簽上表示的執(zhí)行標準,并不是組織生產的唯一依據(jù),其實際上就是符合性聲明(承諾)——聲明(承諾)食品符合該標準的規(guī)定而已。
我國推行卓越績效模式與標準化良好行為都已經至少有18年了,然而很多食品人的專業(yè)素養(yǎng)還停留在“質量是檢驗出來的”,還把標準看作孤立的個體。
ricewine:
樓主可能在糾結為何被判定非法添加,但從檢測結果看,該純牛奶中存在不應該有的成分是客觀事實,因此判定不合格也是必然的。舉個不恰當?shù)睦樱D讨胁粦摯嬖谑^吧,可現(xiàn)實確實發(fā)現(xiàn)有石頭,因此我們判定該批次牛奶不合格,這總不會有錯吧。至于原因,還是待進一步調查吧,企業(yè)能這么快發(fā)出溝通函,個人認為他們心里對問題的原因是清楚的。
jsdcn10:
你不覺得你管得有點寬嗎?你管它屬于什么性質得抽檢干什么呢?作為生產者,要保證的是合法生產,你管監(jiān)管部門怎么抽,關你啥事啊,那是監(jiān)管部門的事。理論上:生產者被檢出了丙二醇,最大的可能是,加入了大量的香精混入,也即意味著,這所謂的純牛奶就是個假貨,所以需要用上非法手段。至于為什么丙二醇列入抽檢項目,我害你那句話,你管的太寬了,就你這樣的想法,08年的三聚氰胺又是咋回事???是不是還要問下,當年為什么要抽檢三聚氰胺啊。有相關的檢測方法標準檢測丙二醇,2760對其進行了規(guī)定,限定了純牛奶中是不得使用丙二醇,那么檢測方法、判定依據(jù)都有了,你說為什么不能判定?
zhousi:
為什么不是抽檢項目,一個地方局抽檢了,估計是未解之謎了;至于是違法添加,還是生產線混入,或者其他原因,讓子彈再飛一會。
帥呆了嗎:
應該是食品安全風險監(jiān)測項目,或者是被人舉報了吧。
flykarte:
抽檢該項目的可能性:1、純牛奶本身的口感偏清淡,不會有太多奶香味之類的風味口感,如果單獨一兩家的口感濃郁,那就會懷疑是否額外的添加其他物質來增加口感。國家基于這方面考慮,對純牛奶進行這方面的抽檢檢測。2、有人反映這類問題,國家進行一次抽檢。
抽檢了14家企業(yè),也只有麥趣爾有6批次查出問題,那就很說明問題了。
沒必要糾結這么多,政府檢測部門想檢測哪些項目,那是政府部門的事,產品檢測項目那是必檢的項目,其他的項目就看檢測部門的想法了。
asd123asd:
抽檢什么的原因呢,你可以咨詢安排抽檢的部門。
每年國抽、省抽、市抽、縣抽都有一定的預算,具體風險監(jiān)測項目有時相同,有時是不同的,包括一些地方的消保委也在做風險監(jiān)測,具體項目有可能來自國內外歷史數(shù)據(jù)、行業(yè)專家風險建議、甚至企業(yè)內部舉報。
其他的抽樣是否不規(guī)范、貨怎么賣到那兒的就不用你考慮了,企業(yè)早查過了,不然不會認的。
至于股票市場的這些玩意,陰謀論,沒什么參考價值。
食品論壇帖子(點擊參與討論):抽檢麥趣爾純牛奶“丙二醇”限量的依據(jù)是什么?
討論2:麥趣爾公關聲明中所說的“在純牛奶和調制奶兩種品類生產切換過程中未能有效清洗產品罐線的殘留調制奶,導致調制奶中合法的食品添加劑(含丙二醇成分)混入純牛奶”可能性大嗎?
老破孩_z:
這么高的濃度,說清潔不徹底有點說不過去。
hxqlql:
香精用丙二醇做溶劑。香精的添加量也才千分之零點幾而已。這種企業(yè)就是睜眼說瞎話。
qaz400:
這明顯是瞎說,微量含有還勉強能說過去,這么高,說是沒清洗干凈,而且還是兩個批次。欺騙消費者,想把消費者按在地上摩擦嗎?
3501:
檢出不合格的那幾批次產品,丙二醇濃度在同一水平濃度上,量也不少,不會每次都恰好洗不干凈管道吧。
Mac_OS_X
有可能問題的源頭是生乳(奶源)質量不穩(wěn)定,導致產品風味無法保持批間一致性,于是用香精來彌補。
食品論壇帖子(點擊參與討論):關于“麥趣爾純牛奶不合格”情況核查進展的溝通函
討論3:牛奶檢出丙二醇事件的定性問題
xilinxu:
純牛奶不能加入其他物質,肯定違規(guī)了,但是質量問題還是安全問題,怎么定性呢?
1 如果定性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肯定是對的,違反食品安全法那是肯定的。
2 但是如果定性食品安全問題,好像理由不太充分,畢竟按照牛奶的攝入量,一般不會造成食源性疾病,所以還是安全的。
3 如果定性食品質量問題,也不對,涉嫌違法添加啊
倒是有點像米國FDA定義的摻假食品(adulterated),不過按照米國的法律,摻假屬于食品安全的范疇(食品不適于人類食用)。
江南一劍:
結論: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違反食品安全法。
東海釣夫:
故意添加那就是有預謀的違法行為,是不是影響食品安全并不重要。
hongvin:
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屬于食品安全問題;行為不是很惡劣,影響惡劣。
cocaine99:
不符合2760,違法食品安全法,非法添加。所以必須按照最嚴格的處罰,因為完全符合違法,法律的權威性,嚴謹性需要保證,不然對民眾不負責,同業(yè)怎么看,公平呢?
內內個誰誰誰:
沒有食品安全問題也不應該亂加。
滅菌乳加香精就等同于鮮奶加鮮奶香精,大米加大米香精,茶葉加茶葉香精,白開水加白開水香精。
以后吃啥都會吃到香精,那怎么行?
fein008:
丙二醇是食品添加劑,允許使用的產品有限;丙二醇又是香精原料,允許使用香精的產品都可以帶入,香精不存在安全隱患,所以丙二醇不是食品安全問題。
問題恰恰是純牛奶不在丙二醇的使用目錄,也不允許使用香精,而使用香精調制不允許使用香精的問題,同意屬欺詐觀點。
使用香精調制出宣傳的天然形成的香醇牛奶,也是欺詐的佐證。
食品分類號
食品名稱
01.01.01
巴氏殺菌乳
01.01.02
滅菌乳
01.02.01
發(fā)酵乳
01.05.01
稀奶油
02.01.01
植物油脂
02.01.02
動物油脂(包括豬油、牛油、魚油和其他動物脂肪等)
02.01.03
無水黃油,無水乳脂
04.01.01
新鮮水果
04.02.01
新鮮蔬菜
04.02.02.01
冷凍蔬菜
04.03.01
新鮮食用菌和藻類
04.03.02.01
冷凍食用菌和藻類
6.01
原糧
06.02.01
大米
06.03.01
小麥粉
06.04.01
雜糧粉
06.05.01
食用淀粉
8.01
生、鮮肉
9.01
鮮水產
10.01
鮮蛋
11.01
食糖
11.03.01
蜂蜜
12.01
鹽及代鹽制品
13.01
嬰幼兒配方食品a
14.01.01
飲用天然礦泉水
14.01.02
飲用純凈水
14.01.03
其他類飲用水
16.02.01
茶葉、咖啡
a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蘭素、乙基香蘭素和香莢蘭豆浸膏(提取物),最大使用量分別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產需要適量使用,其中100ml以即食食品計,生產企業(yè)應按照沖調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可以使用香蘭素,最大使用量為7mg/100g,其中100g以即食食品計,生產企業(yè)應按照沖調比例折算成谷類食品中的使用量;凡使用范圍涵蓋0至6個月嬰幼兒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品用香料。
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單
食品論壇帖子(點擊參與討論):牛奶丙二醇事件的定性問題
討論4:食品人應該怎么做。
aiyinwuming:
其實很多時候質量我們也是在賭,不可能百分百按照要求來的。
sunguoqiang14:
法規(guī)要求,人的責任心和道德底線綜合約束。
瀟灑哥:
底線不能被擊穿。
Mac_OS_X:
從關于此事件的帖子可以看出,我國推行卓越績效模式與標準化良好行為已至少有十八年了,絕大部分食品人的質量素養(yǎng)還停留在“質量是檢驗出來的”、標準化素養(yǎng)還僅僅只有“標準”而沒有“化”。
幾年前集團把食品安全與安全生產等歸到了一起,推行“大安全”管理,即使是既管過生產、也管過安全、現(xiàn)在還在管食品安全和質量的我一開始也是不理解的;但后來意識到,食品安全與質量管理同安全生產管理確實是有共通之處的,典型的就是“海恩法則”。
老破孩_z:
由“丙二醇”所想
近期壇子上討論很多,或許某種說法已經接近事實真相。
俺想說下俺們的產品質量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不論是人為添加,還是因為清潔問題發(fā)生的交叉污染,最終產品出貨了,這在我們工廠,是完全不可接受的。不說這么嚴重的問題,舉個小栗子:例如消毒水溫度要求1-4度,某天水溫突發(fā)異常上升到4.5度,在這個溫度下,通過了500kg產品,那這500kg產品咋樣處理?溫度降下來繼續(xù)使用?0.5度而已,而且溫度降下來以后是測量不出來有過超溫0.5度的。
這樣的產品有沒有食品安全風險?完全沒有,有嚴格的保質期試驗數(shù)據(jù)支撐;而且同條生產線,同樣的生產工藝,另外一個同體量客戶的產品要求的溫度是5度以下即可。
這批產品最終還是報廢了,原因是什么?
原因是這不符合我們在客戶那邊備案的工藝標準。
做好產品質量與食品安全,最基本的要求是工廠全體人員對于標準和食品安全底線的堅守,食品安全管理更多的是基于風險管控為基礎的管理,要確保整個生產過程處于受控狀態(tài),是對于標準、流程、工藝參數(shù)的嚴格執(zhí)行。
在工廠層面,工人、基層管理人員隨意更改工藝,在社會層面,企業(yè)隨意生產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結果都會是災難性的。
食品論壇帖子(點擊參與討論):由“丙二醇”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