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萬“天價賬單”背后:餐廳老板被曝曾受邀享迪拜黃金星級接待
2018-09-20 14:30:00 來源:新京報網(wǎng)
  9月19日,一份來自上海“西郊5號”餐廳的“天價賬單”的引發(fā)大眾關注,8人就餐、20道菜、總價超過40萬元。
  9月19日下午,新京報記者與西郊5號餐廳的老板、曾被稱為“明星廚師”的孫兆國取得聯(lián)系,據(jù)其介紹這頓價值40萬元的“天價”晚宴,實際上是“迪拜人請中國人吃飯”,所用的食材,都是“很早從各地私人訂制”。對于晚宴的價格,孫兆國稱,“在迪拜這根本不算什么。”
  新京報記者發(fā)現(xiàn),有媒體報道孫兆國曾受邀享受迪拜最為土豪的黃金星級接待。據(jù)天眼查資料顯示,孫兆國目前在5家公司擔任股東。卷入“天價賬單”的“西郊5號”商標申請時間為2009年5月4日,申請人為上海半飽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孫兆國為該公司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為40%。另有孫兆國持股的兩家公司曾受處罰。
  “明星廚師”孫兆國:被曝曾受邀享受迪拜黃金星級接待,出資500萬開公司
  新京報記者從知情人處獲悉,當晚“富二代”蔣鑫曾在該餐廳用餐,并自帶了48萬元酒水。“但并不是蔣鑫結賬,蔣鑫只是把賬單拍照發(fā)了微博,沒想到之后引起這么大的關注。”
  引發(fā)關注的除了“天價賬單”、“西郊5號”,還有天價賬單上餐品的烹飪者、西郊5號餐廳的老板孫兆國。
  根據(jù)《中國烹飪》雜志報道,孫兆國于1966年出生,祖籍安徽,師從中國烹飪大師陸金華,擅長海派菜、新番菜、分子廚藝。1999年,孫兆國獲得全國烹飪大賽熱菜金獎,2004年獲得中央電視臺全國電視烹飪大賽全國總冠軍,2013年中央電視臺味覺大戰(zhàn)欄目常駐導師。著有《味覺的記憶》。
  這次的“天價賬單”是出于“迪拜人請中國人吃飯”,孫兆國稱“在迪拜這根本不算什么”,他說這句話也是有底氣的。在《中國烹飪》雜志2016年采訪孫兆國的一篇報道中,作者寫道“直到現(xiàn)在,他(孫兆國)時而受邀享受著迪拜最為土豪的黃金星級接待,時而流連于印尼小島上最為原始的村落。”
  作為一名“明星廚師”,孫兆國不僅社交圈貫穿海外,個人也很多金。
  天眼查資料顯示,“西郊5號”這一商標申請時間為2009年5月4日,申請人為上海半飽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孫兆國為該公司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為40%。
  除了上海半飽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孫兆國作為股東的企業(yè)還有4家,分別是上海兔川義食品貿易有限公司、上海兔營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潤蓀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上海翼瑪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其中,上海潤蓀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法人也是孫兆國,該公司注冊于2016年,注冊資本為500萬元,孫兆國持有其100%股權。
  “西郊5號及圖”曾陷商標訴訟,孫兆國持股公司曾被罰款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在一起喜來登國際知識產權有限責任公司為原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為被告的訴訟中,上海半飽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作為第三人現(xiàn)身其中。
  原告認為,半飽公司申請注冊第7368738號“西郊5號及圖”商標(以下簡稱:被異議商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與喜來登公司的第6535013號“喜來登XILAIDENGS及圖”商標(以下簡稱:引證商標)構成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被異議商標的注冊違反了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損害了喜來登公司的在先著作權;被異議商標的注冊違反了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構成對馳名商標的復制與摹仿。
  因此,原告對被告裁定被異議商標予以注冊一事提出異議。這起訴訟最終以喜來登被駁回再審申請結束。
  另外,在孫兆國的持股公司中,新京報記者也注意到兩起處罰,分別是:2017年8月,上海兔川義食品貿易有限公司因發(fā)票違法被罰款2000元,孫兆國在該公司持股33%;2017年6月,上海兔營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因經營者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解釋格式條款的權利被罰款1000元并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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