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xiāng)一起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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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子的
有位消費者在位于金山角的萬仕達超市購物時,買到了過期的面條。消息傳開后,很多人都在指責超市昧著良心賣過期食品。
但是,
超市一方卻喊冤了,
聲稱事情不是這樣的!
超市方提供了一段視頻
還原了事情的經(jīng)過
▲萬仕達超市店長黃敏芝敘述監(jiān)控過程:在面條貨柜處,這位超市導購員正在整理貨物,排面上本來整整齊齊的,但是導購員從后面,把過期的面條擺在了前面。
萬仕達超市店長 黃敏芝:而那天顧客買的就是這一包,是8月26號到期的,正好過期一個星期了。
據(jù)超市方介紹,這位導購員姓黃,是經(jīng)銷商派來的。她在8月31號辭職,9月1號就沒來上班了。
萬仕達超市店長 黃敏芝:她上次上班購物,按管理上班是不能購物的,然后主管那邊罰了她幾塊錢,之后就辭職了。
9月3日,市民石先生來到萬仕達超市,買下了這包面條,發(fā)現(xiàn)過期后,并質(zhì)疑超市出售問題食品,于是引發(fā)了這場消費糾紛。
小編設法聯(lián)系上了這位導購員,她承認,辭職之前她存在工作疏忽,但過期面條會出現(xiàn)在超市貨架上,并不是她有意為之。
導購員 黃日萍:反正我是不會這樣做的,他買了我可以賠給他,我買一包給他,肯定是我檢查沒檢好,我有責任嘛,這個是我對不起你!
超市方表示,不管導購員是不是有意這樣做,過期面條沒有及時下架,都是超市在管理上的失職,他們向市民公開道歉。
萍鄉(xiāng)萬仕達超市總經(jīng)理 周志武:對消費者我們表示歉意,來我們超市購買到了過期食品。
買到過期面條的消費者石先生原本要求萬仕達超市賠償1000元,但看到導購員和超市都承認了錯誤,他就改變了主意。
消費者 石戰(zhàn)生:我看到超市方是誠心誠意對待這一事,不回避,也不歪曲說我們買過期食品對身體沒損害,我可以接受道歉。
目前,超市已經(jīng)退還了石先生購買面條的費用,這起消費糾紛得到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