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網售有毒減肥保健品被抓。近日,北京房山法院審理了該案,判決被告人姜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據公訴機關指控,自2015年3月25日起,姜某租用房山區(qū)竇店鎮(zhèn)某房間,儲存其在淘寶網店上銷售的保健品。2016年9月26日,民警當場查獲“海德曼朗立苦瓜消脂素”“活力+左旋肉堿”等產品,共計26種、1786盒。經北京微量化學研究所分析測試中心鑒定,涉案保健品中22種含有酚酞、西布曲明、氟西汀等成分,共1576盒。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姜某銷售明知是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為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應予懲處。庭審過程中,被告人姜某十分后悔,對自己的行為表示認罪、悔罪。
房山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姜某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為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被告人姜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認罪態(tài)度較好,有悔罪表現(xiàn),可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最終,房山法院判決被告人姜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