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箱“易碎品”原來是假冒茅臺
2018-02-09 09:40:00 來源:合肥晚報
  
用老婆的美容院偽裝,將百余箱假冒茅臺酒藏于其中,張某明以200多元一瓶的價格購入,再以600多元的價格銷售出去,從中獲利40多萬元。近日,瑤海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從物流公司的一批“易碎品”中找到線索,打掉這個身處黃山的假酒販子。
  1月2日,根據(jù)群眾舉報,合肥市公安局瑤海分局治安大隊聯(lián)合勝利路派出所在新安江路曹沖物流園內發(fā)現(xiàn)一批可疑物品。“我們發(fā)現(xiàn)紙箱擺得很高,而且上面寫有易碎物品的字樣。”瑤海治安大隊民警李元陽介紹,隨后他們進一步偵查發(fā)現(xiàn),這是一批假冒的茅臺酒。“一共72箱,每箱6瓶,共計432瓶假冒茅臺酒,涉案價值65萬元,準備發(fā)往黃山。”
  民警隨后找到了物流公司老板,據(jù)其介紹,這批酒是從貴州發(fā)往黃山,中轉合肥。緊接著,民警通過物流單據(jù)記載的人員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展開偵查,很快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張某明。據(jù)民警了解,張某明是無錫人,常年在黃山做酒水生意。“他所銷售的酒水里面茅臺都是冒充的。”
  1月17日,張某明在黃山被抓獲。據(jù)張某明交代,2015年2月開始,他從貴州一個上線陳某手上進購假冒茅臺。這些茅臺酒都是以次充好,然后進行灌裝流入市場的。“這些酒的進價200多一瓶,到了張某明手里,他以600多一瓶的價格出售。”李元陽介紹,張某明的手下還有三個下線進行銷售。
  從2015年2月到現(xiàn)在,張某明一共購進了200余箱假冒茅臺酒,從中獲利40多萬元。警方從張某明的供述中也鎖定了上線陳某,正在組織實施抓捕。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明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罪被瑤海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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