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深圳文錦渡口岸截獲一批越南扎肉,重4.25KG,外包芭蕉葉。因該旅客不能提供相關的檢驗檢疫證明,工作人員按照規(guī)定對該批扎肉作退港處理。
越南扎肉是一種越南本土食物,成分主要有豬肉、豬皮、豬耳、薯粉和魚露等,外用芭蕉葉包裹。該產品大多由境外小作坊人工制作,因其用料來源與加工工藝均無法受到有效監(jiān)控,很可能攜帶口蹄疫等人畜共患病病毒。檢驗檢疫部門提醒,《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規(guī)定,生或熟的肉類(含臟器類)及其制品禁止攜帶、郵寄入境,未經申報、檢疫而攜帶加工工藝未知的肉制品入境屬于違法行為。進出境旅客應提前了解相關法律法規(guī),避免造成損失。(深圳檢驗檢疫局 石致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