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及寶馬(中國)汽車貿(mào)易有限公司根據(jù)《缺陷汽車產(chǎn)品召回管理條例》的要求,向國家質檢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車輛,共計222輛:
召回車型
(一)寶馬(中國)汽車貿(mào)易有限公司召回2008年11月27日至2012年5月9日期間生產(chǎn)的部分進口寶馬523i、535i、550i、730Li、740Li及750Li,共計157輛;
(二)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召回2010年7月19日至2012年4月30日期間生產(chǎn)的部分國產(chǎn)華晨寶馬520Li、523Li、528Li及535Li,共計65輛。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圍內(nèi)車輛在售后維修的過程中,可能安裝了存在缺陷的氣囊傳感器模塊。由于缺陷傳感器模塊中的軟件編程錯誤,車輛在發(fā)生正前或正后方碰撞時,氣囊、安全帶預緊裝置及主動頭枕將無法啟動,存在安全隱患。
解決措施
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及寶馬(中國)汽車貿(mào)易有限公司將為召回范圍內(nèi)的車輛免費進行檢查,如安裝了存在缺陷的備件,則免費為車輛更換氣囊傳感器模塊,以消除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