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剛剛去世,他留有一處房產(chǎn)和部分存款,請問我有繼承權嗎?”18日上午,新洲區(qū)法院民一庭法官魏芳做客本報“周二之約”法律咨詢欄目,市民陸先生打進熱線,咨詢親人去世后的財產(chǎn)分割問題。
陸先生介紹,其舅舅今年85歲了,此前從未結過婚,也沒有子女,但他有幾個姐姐,陸先生的母親就是其中之一。平日,陸先生和妹妹基本上每個月都要去探望舅舅幾次。“前幾日,舅舅突發(fā)疾病去世了,我和妹妹剛剛幫他處理完后事。”陸先生說,“目前舅舅名下有一處房產(chǎn),也有一份定期存折,我們有權繼承嗎?”他還表示,如果自己有繼承權的話,在老家舅舅還有其他姐妹,但此前基本上沒有聯(lián)系,他詢問這些親戚是否跟自己有同樣的權利。
對此,魏芳法官表示,因為陸先生的舅舅生前并未訂立書面遺囑,那么可以直接按照法定繼承,由法律直接規(guī)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遺產(chǎn)分配。按照我國《繼承法》,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目前陸先生舅舅的第一繼承人均已沒有或不在人世,由第二順序繼承人進行繼承,也就是其舅舅的尚健在的姐姐。陸先生及其妹妹不屬于法定繼承人,但對舅舅盡了主要的扶養(yǎng)義務,可以根據(jù)《繼承法》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yǎng)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shù)倪z產(chǎn)。”適當分得部分遺產(chǎn);其舅舅在老家的其他姐妹,如果尚健在,可以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進行繼承。
魏芳法官還稱,陸先生的舅舅在銀行還有一份定期存折,但陸先生并不知道密碼,如果要繼承這筆遺產(chǎn)的話,繼承人要先到公證部門辦理繼承遺產(chǎn)的公證。辦理公證時,必須其他繼承人知情并達成一致。得到公證書后,銀行才能將錢取出來。
無證的私房離婚如何分割
1、王女士:我正在和老公鬧離婚,目前正在第二次起訴離婚?,F(xiàn)在我們婚內有一棟4層樓的私房,無證,老公不跟我分,也不讓我住。此前還有兩套還建房,老公私自變賣了50萬,現(xiàn)在跟法院說他賭博輸光了,不愿分給我。我現(xiàn)在該怎么辦?
法官:私房沒有房產(chǎn)證的房子,法院是不對其所有權進行處理的,但可以處理居住權、使用權,如果由男方享有使用權,而你又屬于離婚后沒有住處、生活困難的,可要求對方給你一定的經(jīng)濟幫助款。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調解不成,可由法院進行判決處理。對于賣房所得的50萬收入也屬于婚內財產(chǎn),如果你有證據(jù)證明這筆錢的存在,也可以向法院主張。
房子權屬私下約定有用嗎
2、陳女士:我出首付給女兒買了套房子,以女兒的名字辦的貸款。后來因為家里房子拆遷,我又用拆遷款把女兒的貸款全部還清了。現(xiàn)在女兒準備結婚了,她想把這個房子賣了,再換一個大點的房子,我害怕以后有變故,她就給我寫了一個條子,寫明這個房子屬于我所有,只是登記在她的名下,請問這有用嗎?
法官:這個條子上的承諾只在兩人之間有效,對外的話因為房子登記在你女兒名下,所以在法律意義上產(chǎn)權還是她的。實在不放心的話,你可以讓女兒跟你寫一個欠條,證明此前買房子的錢是你出的,即使以后房子賣了,你也有權向你女兒主張你的債權。
申請再審是什么程序
3、高女士:我有個官司一直打到了省高院,但是被駁回,我現(xiàn)在想申請再審,請問是什么程序?
法官:再審是為糾正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調解書發(fā)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如果你有新的證據(jù),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