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車出車禍修了8天沒修好 租車費照收不誤累計超過1300元
2017-09-19 09:23:50 來源:武漢晚報

武晚傳媒·武漢晚報9月18日訊(記者石偉)“車子修了8天沒修好, 車費已經累計1300多塊錢了。難道車子修一兩個月,車費也要累計一兩個月?”今天(18日),大學生小李焦急地告訴武漢晚報記者,本月10日晚上,他在共享汽車平臺“gofun”租用的汽車出現事故,車子拖到修理廠至今沒修好,租車計費卻一直在持續(xù)收,截止目前已超過1300元了。

共享汽車出車禍修了8天沒修好 租車費照收不誤累計超過1300元

小李告訴記者,10日中午,他從光谷附近租用了一輛“gofun”共享汽車,到晚上11點左右,在一處施工道路路段,撞上水泥花壇,車輛當場熄火。“通過呼叫救援,把車子拖到了修理廠,花了150塊。后來,客服說必須要到指定的修理廠,又拖了一次,花了150塊。”小李說,當天租車的計費大概是160元。

小李說,他曾在與客服電話溝通中提出,希望將車費計費停掉,客服人員表示會有專人聯(lián)系他。小李沒有等到電話,通過手機軟件卻發(fā)現,計費一直在繼續(xù)。“到今天為止,車還沒修好,計費還在持續(xù),已經累計1300多塊錢了。加上兩次拖車費,這次實際租車11小時,花費超過1600塊錢。”小李苦惱地說過,不知道車輛還要修到什么時候,車費計費是不是會一直持續(xù)下去。

今天,記者聯(lián)系gofun客服人員,工作人員說:“我們會聯(lián)系當事人,將計費停止在事故發(fā)生時。其他情況不清楚,我記錄之后會轉交專人,由他與您聯(lián)系。”

記者下載該APP注冊時,在電子協(xié)議中看到,關于事故處理時的拖車費用,規(guī)定為“由于車輛本身故障引起的救援費用由該公司承擔,非車輛本身故障導致無法正常行駛的(包含且不限于人為操作失誤、保險事故等),救援費用由客戶承擔(保險公司承擔除外)”;關于事故車輛維修費用,規(guī)定為“因客戶租賃過程中發(fā)生事故(車輛自身故障除外),車輛維修周期超過3天,停運天數按車輛實際維修天數計算,按200元/天計算”。

另外,記者在協(xié)議里看到,“gofun”提供的車輛都購買了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責任險(伍萬元),客戶下單時如果選擇不計免賠服務,在保險理賠范圍內,不需要承擔1500元以下的修理費用,修理費用超過1500元如何處理,則沒有明確規(guī)定。無論客戶是否選擇不計免賠,修車時間超過3天的,都需要承擔200元/天的停運費,但是修理時間上限是多久,停運費收取上限是多少,也無明確規(guī)定。

今天下午,gofun公司劉姓工作人員聯(lián)系記者稱:“車輛維修期間,原本按照200元一天收取費用,武漢分公司為了替客戶節(jié)省費用,沒有按此標準收取,而是以租車計費方式收取。按照租車計費算,每天算下來的費用是140多元。事故之后將車輛拖到一個修理廠,缺少配件,就又換了一家修理廠。結果這個修理廠又缺少配件,卻沒有及時跟公司和客戶反饋,造成維修周期變長。在租賃協(xié)議里,確實沒有對維修周期上限約定,一般正常情況兩三天、三四天就好了。我們會聯(lián)系客戶,對費用進行一定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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