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核準寧夏逸悅葡萄酒業(yè)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yè)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公告
第五三三號
根據(jù)《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guī)定》,生產賀蘭山東麓葡萄酒、清江枳殼、沁州黃小米、大連海參等4個產品的4家企業(yè),分別向產品所在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提出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申請。經有關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審核,并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認定,現(xiàn)予注冊登記。自即日起核準上述企業(yè)在其生產的地理標志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特此公告。
附件
4家核準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企業(yè)名單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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