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從2022年查辦的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中,篩選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這些案例涉及服裝、食品、房產、醫(yī)療美容、電商等與民生緊密相關消費領域和線上線下等多種消費形式,包括虛假宣傳、“刷單炒信”、價格欺詐、違法盲盒、個人信息保護等一批典型的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上海市楊浦區(qū)匯茂水產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案
案情簡介
楊浦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在“蟹卡”等時令商品經營行為專項整治工作中發(fā)現,當事人在網上銷售五種“蟹卡”團購套餐,并以劃線價的形式標出5檔“原價”。然而,從調取的歷史銷售記錄上發(fā)現套餐從未以標注的價格進行銷售。當事人不能證明劃線比較價格的真實有效性,該行為屬于《禁止價格欺詐行為規(guī)定》第六條第三款“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計量單位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違法行為。案件辦理階段,執(zhí)法人員在搜集的包裝禮盒及宣傳冊中還發(fā)現,其印有“百年萬記”字樣,作為宣傳手段,吸引消費者,但當事人無法提供“百年萬記”的證明材料,系以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方式誤導消費者進行購買。
當事人利用虛假的價格手段,誘導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當事人利用以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方式進行銷售,誤導消費者進行購買的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六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楊浦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并作出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點評
本案當事人用所謂的“原價”,讓消費者誤以為團購套餐存在較大優(yōu)惠,對商品的價值產生錯誤的判斷;當事人還企圖用“百年”讓消費誤以為其是老字號、老品牌,最終達到誤導消費者購買其商品的目的。消費者在面對此類情況下,要貨比三家,防止被個別不法商家的虛假促銷手段蒙騙。
供稿:市局消保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