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六安市市場監(jiān)管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公示(第一批)
2022-11-17 11:05:00 來源:
  2022以來,六安市市場監(jiān)管局緊盯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持續(xù)加大執(zhí)法力度,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商業(yè)賄賂、仿冒混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為充分發(fā)揮執(zhí)法辦案震懾效應,有力遏制違法現象多發(fā)勢頭,現將第一批生活消費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案例一:安徽德贏酒業(yè)有限公司仿冒混淆案
  2022年1月,六安市市場監(jiān)管局立案查處安徽德贏酒業(yè)有限公司仿冒混淆案,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一)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的規(guī)定。
  經查:當事人生產的“金臨洞藏8”白酒與安徽迎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迎駕公司”)“洞藏8”白酒的外包裝、裝潢設計近似,外包裝突出使用了“洞藏”文字、近似字體的數字“8”和其它圖形標識,足以引人誤認為與迎駕公司存在特定聯系。迎駕公司在安徽省內具有較高知名度,該公司注冊的“迎駕及圖”于2010年10月8日被原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馳名商標,“洞藏8”白酒已在六安市場具有一定影響力。涉案“金臨洞藏8”白酒共計50箱,規(guī)格:1*4瓶/箱,銷售單價:150元/箱,當事人違法經營額合計7500元。
  當事人實施混淆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停止混淆行為并處罰款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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