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還在保質期內,但是已經變質,消費者能獲得賠償嗎?
近日,湯先生在南京浦口一家面包店花12.9元買了一袋面包。第二天早餐時,面包吃了快一半,湯先生突然發(fā)現(xiàn)味道不對,仔細一看,自己咬了一口的面包片上竟然有星星點點的霉斑。他趕緊查看印在面包外包裝上的保質期,顯示離面包過期還有三天。湯先生拎著發(fā)霉的面包找到店家。店長承認是商品質量問題,提出給湯先生更換一袋相同價格的面包,但不同意湯先生提出的賠償要求,因為面包并沒有過期。于是,湯先生撥打“12345”進行投訴。
接到轉辦工單后,浦口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江浦分局立即打電話給湯先生,請他帶著面包和購物小票到面包店進行現(xiàn)場調解。面包店內,監(jiān)管人員了解相關情況,認定湯先生投訴問題基本屬實。最終,店長當場支付了湯先生500元賠償金。此外,監(jiān)管人員還要求店方將湯先生購買批次的面包立即下架,并對店方食品經營資質進行了仔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