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威海下發(fā)《農藥殘留超標蔬菜銷毀補償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農藥殘留超標蔬菜將就地封存和銷毀,并按當日同品種蔬菜市場平均售價40%的標準對蔬菜供貨商給予補償。
《意見》指出,威海市區(qū)范圍內農副產品批發(fā)市場、生鮮物流配送中心和大型連鎖超市等蔬菜經營單位經營的農藥殘留超標的各類蔬菜,納入農藥殘留超標蔬菜銷毀補償范圍。同時,經檢測農殘超標的蔬菜,將由蔬菜經營單位在相關部門監(jiān)督下就地封存和銷毀。對被銷毀的農藥殘留超標蔬菜,根據市區(qū)當日同品種蔬菜的市場銷售價格確定平均價格,再按平均價格40%的標準對蔬菜供貨商給予補償。
對于蔬菜檢測產生的費用,《意見》明確,蔬菜經營單位需按相關要求設立蔬菜檢測點,其檢測設備投資由市政府和蔬菜經營單位各負擔50%。日常檢測費用由蔬菜經營單位所在地商務部門和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審核,報市商務部門和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審定后,由市政府全額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