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突查南加州月子中心余波未平。
在美國移民海關執(zhí)法局3日對南加州月子中心進行首度大規(guī)模搜查后,一些月子中心惹上了官司,而這些月子中心的中國孕婦、產婦及家屬也被牽涉其中。據(jù)美國媒體10日報道,部分中國孕婦、產婦及其家屬的護照被收走,人也被約談,有些還被法庭傳訊充當證人,甚至有一家五口全被列為證人,一時難以離境。
如不配合將遭到起訴
南加州的一些月子中心因為面臨簽證欺詐等聯(lián)邦指控,目前正在接受聯(lián)邦法院的審理。而這些月子中心的中國孕婦、產婦及家屬也惹上了麻煩。
當?shù)貢r間10日下午,南加州“優(yōu)孕”月子中心的5名中國孕婦以“證人”身份來到圣塔安納聯(lián)邦高等法院。據(jù)美國《僑報》報道,聯(lián)邦法官道格拉斯·麥克米克要求這5名孕婦在證人承諾書上簽字,并繳納保證金,以確保她們在大陪審團開庭時將出庭作證。
法官告訴這5名孕婦,如果她們配合檢方出庭作證,可在產后順利回國,否則可能會被列為被告遭到檢方起訴。
法官同時指出,她們是以證人身份出庭的,而非被告,并稱找她們來是為了指控“優(yōu)孕”月子中心可能存在“簽證欺詐”、“福利欺詐”、“偷稅漏稅”和“洗錢”等犯罪行為。
一家五口被禁止離境
由于無奈變成證人,有一名剛誕下寶寶不足一個月的新媽媽也被迫與家里其他4人留在美國,一時難以離境。
據(jù)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當?shù)貢r間9日上午,被沒收中國護照的月嫂、孕婦、產婦及其家人等11人來到河濱縣的聯(lián)邦法院出庭,表示愿意在“菲比寶寶”月子中心一案中作證,其中就包括剛成為母親的張女士。此次月子中心“大掃蕩”中,除張女士外,其丈夫、媽媽以及公婆4人也都被聯(lián)邦執(zhí)法機構要求不準離境,并被列為證人。原打算8日離開美國的公公,因此也無法按原計劃離開。
聯(lián)邦法官布大衛(wèi)·布瑞斯陶當日告訴他們:“你們今天可以拿回護照,但目前還不能離境,要等到你們出庭作證后才可以回國。回國前每人要繳納5000美元保證金,如果正式開庭時需要你們回到美國出庭作證,你們若如約而至,那么保證金就會歸還你們,否則這筆錢會被罰收。”
目前,張女士一家五口人還在焦急等待進一步消息。據(jù)公派律師奧斯瓦爾德·普拉達介紹,大陪審團應該不會要求“菲比寶寶”月子中心所有24名孕產婦及其家人全部作為證人出庭,屆時將會遴選。因此,張女士的公婆及另一名孕婦的弟弟很可能到時不會被列為正式的證人出庭,只要大陪審團同意,他們可能很快就可回國。
律師建議孕婦積極配合
雖然絕大部分“證人”都按要求如約出庭,不過,據(jù)《僑報》報道,此次被傳到庭的證人當中,有3人不知何故沒有出庭。
華人律師劉龍珠就此表示,這3名沒有出庭的華人可能有各種顧慮,比如害怕出庭后被抓、當作被告判刑入獄,但事實上,他們只是作為證人,而非被告,在大陪審團面前作完證后,很快就可以返回中國,也不會影響下次入境美國。
據(jù)悉,南加州華人律師連日來忙翻了天,許多律師都接到來自孕婦和月子中心的法律請求,來者主要分為4類:1.已被沒收證件的孕婦;2.未被扣證的孕婦;3.已遭搜查的月子中心從業(yè)者;4.未被搜查的月子中心從業(yè)者。
律師程正興表示,美國移民海關執(zhí)法局(ICE)已經(jīng)約談了部分孕婦,但目前還只是取證階段。如果孕婦向移民局提供了虛假文件,將被終身禁止進入美國,但如果她們誠實回答整個來美簽證的過程,ICE愿意給她們再次入境的機會。
此外,ICE還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盡管充當證人的孕婦拿的是旅游簽證,而且僅有6個月的有效期,但考慮到需要她們出庭作證,因此她們將獲得授權,可以一直留在美國,直到作證結束。
ICE發(fā)言人弗吉尼亞·凱斯10日在接受采訪時說,只要有出庭作證的需要,任何在案件調查中被指認為證人的中國籍人士都可以一直留在美國。她還指出,根據(jù)美國法律,這些孕婦如果在美國生下小孩,這些小孩仍然可以擁有美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