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吃零食,不料卻吃出一只蟲子,頓時嘔吐不止。家住百步亭的彭女士堅持維權(quán),前日,店家終于答應賠償800元。
1月4日晚上,懷孕8個月的彭女士拿起幾天前在某連鎖店買的小魚仔吃。吃了兩個,她發(fā)現(xiàn)一只很明顯的蟲子,頓時感到十分惡心,當場嘔吐不止。第二天,彭女士與丈夫辜先生一起到連鎖店討說法,可店員表示只能換一包。之后,店員表示按原價的10倍賠償。彭女士仍不能接受,撥打了食藥監(jiān)局電話投訴。在工作人員趕來店鋪期間,有蟲子的那個包裝袋被店員銷毀。接下來的幾天,辜先生一家一直與對方協(xié)商,并向各方投訴,直到前日,對方才答應以公司名義賠償彭女士800元錢。“錢是小事,店家的做法讓人氣憤。”昨日,說起此事的辜先生說,“消費者要堅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