繪圖/劉陽
□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媒體近日報道,網(wǎng)上活躍著一些自稱能為限制高消費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購買機票的“黃牛”,號稱“包飛包過”。而需要此類服務的“老賴”明明有錢,卻拒不履行法院的判決,還想通過各種手段規(guī)避執(zhí)行,逃避法律制裁。有些失信被執(zhí)行人確實通過不法手段買到了票。近日,在北京首都機場,已有多人因此被警方拘留。(據(jù)6月1日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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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報:由于購買機票需要將本人身份信息錄入民航數(shù)據(jù)系統(tǒng),“黃?!比粢獛椭袄腺嚒表樌徺I機票,惟有篡改民航系統(tǒng)數(shù)據(jù)。根據(jù)刑法第285條,這種行為已構成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犯罪者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處罰。不僅如此,“黃?!睅椭袄腺嚒辟徺I機票,也涉嫌非法經(jīng)營犯罪。刑法第225條規(guī)定,該犯罪情節(jié)嚴重的,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5倍以下罰金。
司法機關實施限制高消費令,是為了防止財產(chǎn)減損,同時通過限制被執(zhí)行人的部分人身自由讓其感到痛苦,達到履行的目的。目前,“限高令”依然被視為處罰和督促被執(zhí)行人履行義務的最為嚴厲、有效的手段之一。
如果說,被限制高消費的“老賴”,通過花錢找“黃牛”,就買到本不能買的機票,那無疑是架空了“限高令”。而且,這種“口子”一旦打開,“老賴”們豈不是賴得更加肆無忌憚,本來就令人頭疼的“執(zhí)行難”,豈不是難上加難?所以,對于這種行為,要堅決依法懲處,并且及時堵上漏洞,絕不能讓“老賴”如此囂張地踐踏法律底線!
而更值得警惕的是,這些做“老賴”生意的“黃牛”,究竟是什么來頭,背后又有什么門道?要知道,隨著“強實名制”、線上購票、候補購票、階段性退改簽等一系列購票機制的完善,曾經(jīng)猖獗的火車票、機票“黃?!币驗槭チ松嫱寥溃旧箱N聲匿跡。
而這些“專供老賴”的“黃?!?,竟然能夠通過篡改護照號碼,通過第三方購票軟件及其他非法途徑購票的方式,為“老賴”規(guī)避執(zhí)行大開方便之門,他們是怎么做到的?還有哪些第三方購票軟件沒有相應的篩選預警機制?所謂的“其他非法途徑”究竟是什么途徑,如何堵住這些“空子”,這都是亟待弄清和解決的問題。
“老賴”妨害司法秩序,侵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破壞社會誠信,被限制消費,被依法拘留,都是咎由自取?!包S?!睙o孔不入,挑釁國家司法,也是非打擊不可。如果這些“黃?!敝杏斜O(jiān)守自盜的“內(nèi)鬼”,那更是不能輕饒。
目前,最高法已經(jīng)計劃開展打擊行動,對被執(zhí)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規(guī)定乘坐飛機、高鐵的名單進行全面調(diào)查核實,堅決依法懲處那些想“鉆空子”,逃避責任的“老賴”,同時也一定不能放過那些無視法律法規(guī),助紂為虐的“黃?!保坏奥额^就打”,更要“連根拔起”,采取各種手段去堵住漏洞,挖出“蛀蟲”,維護正常的購票秩序,守護法律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