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疾控專家權威解讀——哪些情形或場景需要佩戴口罩
2023-04-20 09:10:00 來源:荊楚網(wǎng)

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龍華 汪菁華

近日,國務院聯(lián)防聯(lián)控機制疫情防控組發(fā)布《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公眾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4月19日,湖北疾控專家接受湖北日報全媒記者采訪,對此指引作出專業(yè)解讀。

問:為什么要制定新版佩戴口罩指引?其中有哪些優(yōu)化調整?

答:國家此前先后出臺了五版佩戴口罩指引,為保護公眾健康、有效防控疫情傳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當前我國新冠疫情總體處于局部零星散發(fā)狀態(tài),但全球疫情仍在流行,病毒株還在不斷變異,我國仍存在疫情反彈的風險。根據(jù)我國疫情形勢和防控需要,在前五版佩戴口罩指引基礎上,出臺“乙類乙管”期間的新版佩戴口罩指引,指導公眾科學規(guī)范佩戴口罩。

新版指引中針對當前疫情形勢和新型冠狀病毒危害變化,優(yōu)化調整佩戴口罩建議,進一步減少了應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場景,在保證防控效果的基礎上,盡量減少對公眾生產生活的影響。并且,新版指引重點定位于公眾佩戴口罩的指導,對與公眾生活、工作、學習等密切相關的常見情形和場景,提出應佩戴口罩、建議佩戴口罩、可不佩戴口罩的分類建議。

問:哪些情形或場景應佩戴口罩?哪些情形或場景建議佩戴口罩?

答:存在疫情傳播風險的情形,處于感染風險較高的情形或場景,嚴防疫情輸入重點機構的情形或場景。主要包括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或核酸檢測陽性期間;出現(xiàn)發(fā)熱、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癥狀期間;生活、工作或學習的社區(qū)、學校發(fā)生聚集性疫情時;前往醫(yī)療機構就診、陪診、陪護、探視時;外來人員進入養(yǎng)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脆弱人群集中場所時;養(yǎng)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及托幼機構、學校、校外培訓機構等重點機構醫(yī)護、餐飲、保潔、保安等公共服務人員工作期間。

在進入人流量較大或環(huán)境密閉、人員密集的區(qū)域或場所時,老年人、慢性基礎疾病患者、孕婦等特殊人群感染后危害較大,建議其佩戴口罩。

問:哪些情形或場景可以不佩戴口罩?

答:感染風險較低的情形或場景,感染風險得到有效防范的情形或場景,感染風險較低且佩戴口罩可能對工作、生活和學習造成一定影響的情形或場景??刹慌宕骺谡值膱鼍爸饕短鞆V場、公園等室外場所;人員相對固定的室內工作場所和會議室等;參加人員來源較廣、流動性較強但有明確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健康監(jiān)測等防控要求的大型會議或活動舉辦時;對于定期開展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健康監(jiān)測等的特定人員,如慶典活動演職人員、儀仗隊隊員等,在參加大型活動時;進行運動的人員,佩戴口罩可能導致呼吸困難時以及學校師生在校期間。

問:如何選擇佩戴合適類型的口罩?佩戴口罩時有何注意事項?

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建議佩戴N95或KN95顆粒物防護口罩或以上級別的口罩(無呼吸閥),其他人員建議佩戴一次性使用醫(yī)用口罩或醫(yī)用外科口罩。個人可根據(jù)自身健康狀況和需求自主選擇是否佩戴口罩,心肺功能障礙人員應在醫(yī)生指導下佩戴口罩。有關公共服務人員所在機構應當為其配備符合相關要求的口罩,并設立獨立的廢棄口罩收納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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