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通山六旬老漢“重操舊業(yè)”盜耕牛 不僅打牌還包養(yǎng)“三陪女”
出獄后不思悔改重操“舊業(yè)”
六旬老漢多次實施盜竊耕牛進行銷贓
竟包養(yǎng)起了“三陪女”
11月15日,通山縣公安局大路派出所成功將該名盜竊累犯抓獲歸案,為失主追回被盜耕牛6頭。
10月26日17時許,通山縣公安局大路派出所接到轄區(qū)群眾夏某報案稱,其放養(yǎng)在洞口羅村一組的兩頭黃牛被盜了。接到報警后,民警通過調取案發(fā)現(xiàn)場周邊的視頻監(jiān)控信息發(fā)現(xiàn),被盜耕牛的去向大致在咸寧溫泉方向。
大路派出所民警前往溫泉、咸安區(qū)域,對常年從事黃牛肉買賣人員和農貿屠宰市場進行摸排調查,并在溫泉一名從事黃牛買賣從業(yè)人員黃某處獲取到重要線索:
錢某前幾天從一名操通山口音的年約60多歲老漢手中,以10000元的價格收購了兩頭黃牛。經夏某現(xiàn)場辨認,確認這兩頭牛就是其被盜的兩頭黃牛。
通過縝密的偵查手段,通山警方成功確認了嫌疑人為鄭某(男,現(xiàn)年65歲),并進行上網追逃。11月7日,在溫泉警方的協(xié)助下,于咸安一小區(qū)門口小賣部內,將正在打牌的鄭某成功抓獲歸案。經審訊,鄭某對自己盜竊夏某兩頭耕牛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在后來的進一步審訊工作中,鄭某又供述了今年6月份,在大路鄉(xiāng)山口村盜竊2頭母黃牛(在后來銷贓時間的3個月時間里,兩頭母黃牛產下2仔),銷贓得到贓款12000元的犯罪事實。
經查,鄭某是一名盜竊累犯,曾于2011年6月4日至7月14日期間,流竄于通山、崇陽、咸安等地,多次盜竊他人耕牛7頭。2012年3月,鄭某被咸安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10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2016年刑滿出獄后老實了一段時間,2018年又重操了“舊業(yè)”,不想到又落入法網。
據(jù)鄭某交待,他盜竊耕牛銷贓后,贓款用于個人揮霍。在今年盜竊耕牛銷贓后,他在咸安認識一名“三陪女”,商定以每月3000元的價格包養(yǎng)其兩個月,直至案發(fā)被抓。
目前,鄭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等待著他的無疑將是法律的嚴懲!
通訊員:柯國強
(責編:田曼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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